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2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原武钢基地的东面。
2.3招标范围:氧化铝皮带输送机及配套设备16台套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月) |
交货地点 |
1 |
皮带输送机及配套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 |
16 |
5 |
项目现场 |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华昇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氧化铝工艺皮带输送机及配套设备Ⅲ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3.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3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如有)。
3.4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至今)类似及以上规格皮带输送机及配套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在国内至少有3家以上,运行1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提供用户运行良好证明文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至今至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未被信用中国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5-29 09:00——2019-06-04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