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高风机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高风机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三师三塘湖风电场采用 133 台华创
CCWE1500-82 型风机,风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并网发电,风机网侧额定电压 690V,额定风速 12m/s,额定转速 17r/min。电压耐受能力在 0.9-1.1pu 长期并网运行。
2.2 招标范围:
哈密十三师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十三师三塘湖风电场风机提高风机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控制程序的修改、部分硬件设备的替换,并进行实地高穿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网公司文件的所有要求:风机机端具备 1.3p.u 连续运行 0.5 秒的耐高压能力等,具体技术方案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为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为准。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
2.4 其他:
(本次招标法人公司的管理主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
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 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 17:00 时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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