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剩余110万㎡接待负荷中54万㎡供热施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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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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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初昕苑等五个换热站建筑安装施工 |
投标人负责友爱路银佐路交叉口沿银佐路向东引至吉泰紫樾台换热站供热管线、宝湖东路至兴庆万达广场配套换热站供热管线、上海东路至中环大厦换热站供热管线及附属设施建筑安装工程;万科初昕苑、吉泰紫樾台、中环大厦、兴庆万达广场(包含万达大商业、万达超市、万达金街换热站)、幸福印记里换热站建筑安装工程,灵武首站处DN1400管道式热量表安装及附属设施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穿越、地下室管网施工等。本标段使用的成品保温管材、管件及阀门由承包人提供,但采购过程需在发包人监督下完成,并最终得到发包人认可。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科初昕苑等五个换热站建筑安装施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专用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GB2级(含)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要提交由社保局出具的不少于近一年在本单位足额缴纳社保的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具有承担过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2项(工程内容必须包括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或石油管道工程)。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及明细、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技术协议复印件、与合同业绩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分别注明,否则视为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6-05 14:00到2019-06-11 10: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6-05 14:00到2019-06-11 10: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