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全自动夹杂物分析仪采购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全自动夹杂物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自动夹杂物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5个月到达北京机场(关境外供货部分),7个月到项目现场(关镜内供货部分)。
??2.2招标范围:1套全自动夹杂物分析仪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独立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的制造能力生厂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在中国关境内钢铁企业全自动夹杂物分析仪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本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1 09:00至2019-06-17 18:00(北京时间,下同),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05 09:30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