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澳项目临时供水EPC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三澳项目临时供水EPC工程,旨在为三澳核电厂施工期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主要工程包括3000m3高位水池1座、加压泵房2座、DN200供水管线约4KM、DN300供水管线约6KM及管道配套的阀门及其他附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供水管线(含生产/消防水及生活水管网)、泵站、高位水池的勘察设计(包含地质勘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允许勘查、设计分包)、设备材料采购、建安施工、调试试验、系统联动投用等成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查,高位水池、升压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勘查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投用,供水管网(含管道及配套管件、阀门、消火栓等)的勘查设计、采购、安装及调试及投用;辅助土建(含支墩、阀门井、排污井及土石方开挖回填等)的勘查设计、采购、建安施工及调试投用等工作。
计划工期: 36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设计可分包,设计资质:市政专业(给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资质。
3.3 财务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5~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2014~2018年)有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净水厂或水池构筑物或供水管线的建安工程。
3.5 信誉要求:
近3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内申请人应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近3年内(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3.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7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3)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6月11日9:00;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