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子和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12KV高压断路器柜新购、改造、安装调试;高压断路器规格及数量: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2Kv断路器 |
额定电流:1250A、开断电流:31.5KA |
台 |
56 |
包括现场二次回路线的改造、调试、交接性试验以及送电等工作 |
2 |
12Kv断路器 |
额定电流:1600A、开断电流:31.5KA |
台 |
3 |
包括现场二次回路线的改造、调试、交接性试验以及送电等工作 |
2.2交货时间:设备交货期为30天,改造断路器时间为20天。
2.3交货地点:福清市蓝色经济产业园项目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具有生产的相应资质或许可证;投标人若是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本次设备采购包含制造商的现场服务。
3.3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近三年(2016年至今)内在国内有12KV断路器的生产或销售(已投入使用)业绩,提供合同等扫描件。
3.4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的额定为12KV的断路器型式试验报告。
3.5制造商须具备并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具有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16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6-17 16:00——2019-06-24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