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阳邑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太谷阳邑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太谷阳邑风力发电项目位于位于晋中市太谷县侯城乡西南部的山区,地貌上属于剥蚀-侵蚀中山区,地形复杂,地面海拔标高在 900~1910m。
拟建的太谷阳邑风力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40MW,拟在晋中市太谷县侯城乡西南部山区分散安装13台风电机组,拟新建一座220KkV升压站,出1回220kV线路接入河北建投太谷侯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母线,工程在竣工投产后的 20 年生产期内将持续为当地提供清洁的电力供给。本期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风电场内安装 13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电机组(若有更优方案,也可使用3.0以上容量单机)、13台35kV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所需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大型风电机组安装的13个临时吊装平台等的土建工程;汇集各风电机组所发电力的35kV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场内至各台机位以及升压站的运输、检修道路。本工程建设期为10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0年。
本次招标对EPC总价设置招标控制价,EPC总价招标控制价为33012万元。(主机价格按3300元/千瓦暂列)
2.2建设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9月1日施工进场,2019年12月5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2.3 招标范围与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EPC总承包,具体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240h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220kv送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风机、箱变、主变、高低压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GIS、风功率预测系统、消防、站内视频监控及电气二次控制保护装置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升压站内变电构架、动力电缆(含电缆附件)、控制电缆、光纤、电缆支架、电缆埋管、接地、照明、采暖通风、综合布线(网络、通讯、视频、有线电视);集电线路电缆、光缆(含电缆、光缆附件)、35kV杆塔及金具、导线、避雷器、绝缘子、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杆塔接地、风电场接地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电缆保护井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升压站场平、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升压站内的建(构)筑物(含内外部装饰装修、打井及相配套的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建筑电气及照明、通风、冷暖空调、防雷保护);风机吊装平台、风机运输及检修道路、现有道路改造及竣工前的修复、35kV集电线路土建、各类设备基础、接地、电缆沟、护坡、沉降观测点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5)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环评、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6)本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包括升压站内和风场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含计量系统设备校验、电网公司测评、SVG、AGC/AVC、二次安全隔离装置、风电场及风机、电能质量性能测试、OMS设备系统等所有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评项目)、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7)本工程的道路运输全部工作包括:一切运输手续、协调、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卸车、保管、运输道路清障等,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
(8)开工前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地(勘测定界、压矿评估、地灾评估等)、环评、安全评估、林业手续、文物勘探、水保方案编制、并网接入系统报告编制、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办理等各类费用。
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如线路施工过路许可、由承包人负责红线外的土地/林业用地手续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施工许可证、平交道路占用许可、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投标人需从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的其他许可和批准等),并支付相关费用(含押金)。
咨询服务、项目评审、接入手续办理、(取得项目新设备投运批准书、能监办备案函、计量点通知、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协议、通信验收、计量验收、关口计量用PT、CT校验、地区局场内验收、场内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内外部流程、电科院涉网试验以及由于风电场接入省调、省备调、地调、地区备调通信、自动化保护扩容协调等),即为满足本项目上网要求进行的所有手续的服务等工作。
(9)征租用地分工:
承包人负责:升压站、箱变、风机位及风机平台、进场及场区道路、塔杆基础用地红线内(包括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红线调整)的征租地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征地红线放线、记录及影像留存等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超出红线的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临时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及所有费用支付;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一切相关措施费用;及其他所有土地、林地占用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按用地红线办理用地手续,并负责施工并协调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包括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而与村镇间的协调、为解决矛盾而进行的补偿、以及超红线外用地、村民生活用水污染、农田污染等的补偿及相关处罚、对村民、水电站或其他单位所造成的其他影响协调补偿等。
招标人积极协助承包人进行上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0)负责气象防雷检测、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专项验收,办理相关备案,配合业主进行并网验收、行政审批及备案等的手续办理。
(11)保险:施工期按国家规定购买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费用。
(12)设备监造费(指该项目全部设备):设备监造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具备设备监造能力的人进行监造,但监造方需报招标人备案。
(13)生产办公设备购置,电站运维工器具购置,运维人员生活设施购置,安全标准化配置等。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
(14)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
2.4 责任分工:
序号 |
工作内容 |
发包人 |
承包人 |
说明 |
1 |
根据接入系统评审方案编制变电站电气部分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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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风机机位、道路、升压站等详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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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测量基准点复测及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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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场区1:2000地形图测量及升压站1:500地图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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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场区地形图更精确测量 |
5 |
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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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设计、采购、改造、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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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联系电力工程质监中心站,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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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配合具体工作 |
8 |
组织召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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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组织电网公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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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配合,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 |
10 |
签订并网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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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所有涉网设备(含计量)的采购、改造、安装、调试(含对调),包括通道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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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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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详细的计算书及定值单 |
13 |
签订红线范围内(包括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红线调整)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杆塔基础、场区道路、吊装平台等占地协议,办理上述土地、林地相关手续、永久占地勘测定界并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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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提供图纸、测量放线等工作 |
14 |
负责超出红线的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临时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及所有费用支付。 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一切相关措施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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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配合 |
15 |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等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超红线用地、迁坟、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基础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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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配合 |
16 |
办理施工许可证、平交道路占用许可、线路施工跨越(公路、铁路、林地)许可、地方施工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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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押金) |
17 |
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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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设计、实施并承担费用,避免出现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
18 |
自备施工及生活电源、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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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升压站生活水井勘测、定位、钻孔、引接至升压站内水系统,用水手续办理并提供权威的水质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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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施工电源10kV线路引接(含315kVA变压器及开关、计量表等附件),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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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源做为升压站永久备用电源,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用电管理并缴纳电费。 |
21 |
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进场及场内道路)上影响运输的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及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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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支付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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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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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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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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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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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应急预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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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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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备案,建设工程竣工公安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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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支付费用,发包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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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安监、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安全职业卫生防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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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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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监测手续办理,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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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支付费用 |
30 |
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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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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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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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同时具有以下A和B两种资质,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1)近三年(近三年系指2016年至今)投标人需具备承建至少三个及以上48MW风力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除商业秘密内容外,须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和能够证明规模的内容)或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
3.3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系指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破产状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应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7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风电建设工程的业绩(具有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现场技术负责人、土建专责、电气一次专责、电气二次专责必须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概预算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
安全员必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6月18日16:00至2019年6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3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