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汕头市海门镇南面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48 km²,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40.56 km²,水深范围30m-35m,厂址离岸距离约23~38 km。场址位置坐标:
项目名称 |
场址 名称 |
用海面积(平方公里) |
规划容量(万千瓦) |
角点 |
北纬(度分秒) |
东经(度分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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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 |
场址二 |
32 |
40 |
1 |
22°50′20.40″ |
116°48′51.48″ |
2 |
22°49′54.84″ |
116°47′41.64″ |
||||
3 |
22°56′11″ |
116°47′12″ |
||||
4 |
22°55′42″ |
116°46′06″ |
||||
场址三 |
16 |
15 |
1 |
22°49′10.20″ |
116°45′39.60″ |
|
2 |
22°48′57.24″ |
116°45′04.32″ |
||||
3 |
22°54′54″ |
116°44′11″ |
||||
4 |
22°54′28.44″ |
116°43′20.28″ |
招标范围: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场项目涉海专题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海底电缆路由选择依据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和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满足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评要求)、海底电缆路由勘察(含评审会议),成果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用海预审批复意见,办理路由勘察前的相关作业许可、配合甲方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提供技术材料等工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计量认证资质,附相关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承担的海上风电海域使用论证和1个及以上风电电缆路由勘察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不包含联合体或联营体业绩 )。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海洋相关专业(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水文、海洋地质、海洋测绘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项及以上类似(海上风电)项目的工作业绩,附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19日9:00起至2019年6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0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