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通信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嘉兴 2 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17km,水深10m 左右,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 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次可研设计采用220 kV 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 回35kV 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 变压器(180MVA)升压后由两回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以一回220kV 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2.2 规模: 300MW。
2.3 建设工期: 17个月。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套完整的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场内光纤通信系统、配件、光缆及其附件、软件、备品备件等,1套完整的陆上计量站系统通信、调度自动化及二次安防设备等。
2.6 交货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2019年12月1日(实际交货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不少于5项发电行业通信设备项目(其中至少包含1项风力发电行业通信设备项目)的合同业绩(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关联单位证明无效),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投标人提供的SDH光通信设备须与国网侧设备保持一致,并提供全部SDH光通信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6月19日09时00分到2019年6月2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