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本工程新建一回110千伏线路起于华能新泰禹村风电11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100MVA(110/35kV)变压器;风电机组经机端变升压至35kV,经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新建1回110kV线路T接至110kV华丰~楼德线,长度约20km,采用300mm²截面导线(远景考虑改接至规划的220kV禹村站)。外送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完成风电场升压站场区110kV GIS出线套管导线连接。
华能新泰禹村100MW风电项目初设文件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送出线路工程、OPGW光缆通信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旧塔拆除移交、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装置、风电场通讯系统(包括调度电话系统,至少两部调度电话)、变电站通讯接口系统及双向电能计量装置,包含以上设备、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送电等所有工作。
本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线路工程
①110kV送出线路工程、OPGW光缆通信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
②杆塔防雷接地工程。
③所有线路的材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试验、验收等。
2)送出线路工程:送出线路杆塔采购及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国网110kV丰楼线71#塔拆除移交、导线、通讯光缆采购及架设、接地模块采购以及敷设等,穿越原有110千伏、35千伏线路改造、改造线路的停电计划协调等,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负责变电站联调、送电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线路跨越、高速跨越、道路跨越、河流跨越等)、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塔架基础租地、施工临时占地、青苗补偿、线路清障、施工后场地恢复、环水保验收等(包含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以及对侧间隔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及涉及的附属工程,施工中零星材料采购,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负责变电站联调工作,负责送电工作,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包工包料)。
3)对侧站侧、风电场侧保护装置、通讯装置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4)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铁塔基础21年占地,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部分绿化、弃土弃渣处理等,并满足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泰禹村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泰禹村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5个及以上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施工范围等关键内容)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0日9:00到2019年6月26日17:00。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