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巷煤矿矿井数字化调度系统安全性能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或交货期)等)。
规模: 120万吨/年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柳巷煤矿矿井数字化调度系统安全性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对柳巷煤矿现有调度通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拆除原有系统,办公楼调度室改造 (含调度大屏系统),万兆工业以太环网系统,煤矿一体化通讯系统(含4G无线+wifi、有线系统、应急广播),井下及地面数字化监控系统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提供主要设备材料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所投标的煤矿调度一体化通讯(4G、有线通讯、应急广播)、工业以太环网业绩至少3个,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
3.2.4.1投标人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3.2.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6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