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封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华能长春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封闭工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长春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封闭工程项目。
2.2实施地点:长春热电厂。
2.3招标范围:铁路专用线封闭围栏(含基础),铁路专用线走行线大门,滚笼。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人完成铁路部门的相关验收。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土建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否则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需出具有近三年无事故的证明。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近五年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近五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24日9:00起至2019年6月29日16: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的其他事项说明: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注册前请联系注册负责人索要入网协议书,如未联系自行注册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查看招标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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