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2019年机组进水口清污机加装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2019年机组进水口清污机加装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缅甸联邦共和国北部掸邦境内紧邻中缅边界的瑞丽江一级水电站。
2.3招标范围:(1)增设一台动水清污要求的移动式动水清污机;(2)更换清污机行走轨道,根据两台清污机行走荷重,进行轨道加固,行走支架基础加固(新轨道在原有轨道两侧各延长4.1m)等工作内容;(3)在进水口1号及3号坝面段外侧进行延伸4.5m,增加两块检修平台(4.5m×4.5m)(4)改造及优化现清污机行走、动力、控制元件;(5)安装、调试、运输及其它项目。
2.4供货期:2019年08月0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供货期12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单项报价、总价承包方式。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移动式动水清污机制造厂家,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单台机组不低于100MW进水口移动式动水清污机制造业绩,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质量检验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不得与组织机构中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①在本项目或本合同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②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或其关联方。
③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澜沧江公司、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④在瑞丽江一级水电站近3个月内外包工程安全信用月度测评不合格的单位。
(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5)瑞丽江一级水电站位于缅甸境内,请投标人承诺应具备人员物资自主合法进出关的能力,附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登陆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6月24日9:00时起至2019年6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1.2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