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2.2 招标内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项目 。
2.3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土建工程75天,设备安装45天)内竣工交于招标方使用。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 .1工程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格栅井、一级提升泵房及调节池,综合处理车间;管道敷设所需的土建工程;(所有工程量参考本技术规范书、上述招标图纸,最终以现场勘测为准)。
2.4 .2利用原有复用水池、设备用房联合建筑以及附属临时建筑所需改造工程(包括设备基础、原有水池改造,墙壁开孔,原有建筑拆除等);原有管网改造所发生的土建工程。
2.4 .3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管道安装(包括调试)工程,主要包括:格栅井、一级泵房及调节池内的设备及管道安装;综合处理车间内的设备及管道安装;利用原有复用水池及设备用房联合建筑所发生的全部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管道安装;室内外水电暖的安装(包括:与附近第一个暖沟、生活水检查井对接,矿井水处理车间配电柜对接)等。
2.4 .4工程所需的全部电气工程,包括设备室内照明、设备配电及控制系统(含软件),电缆敷设及安装等。
2.4 .5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清淤;原有废旧设备及材料的拆除;原有管网的改造等工程;原有锅炉房、采暖冷凝间、公共厕所、施工用彩板房等临时用房拆除,以满足工艺布置要求。
2.4 .6施工过程中对绿化、路面造成的破坏,后期应恢复原貌。
2.4 .7原有联合建筑配电间、配电控制室、消毒间内外喷漆、刮白,房屋总面积65平米。
2.4 .8投标方提供调试期(两个月)内的所有药剂、材料等运行物料。
2.4 .9投标方提供工程施工范围所需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6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份土建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名称等主要内容);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6 月 26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7 月1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 2000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