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现对 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2.2 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工程区及附近海域的春、秋两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分析工程海域海洋水质、沉积物质量、海洋生态状况、渔业资源状况、生物体质量和潮间带生物状况与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相符性分析,为工程可研设计、海域使用论证以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资料。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在海上风电场场址工程区及附近海域共布设20个水质、10个沉积物、12个生态(含渔业资源)大面调查站位,并设置3条潮间带断面,开展场址及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和生物质量等相关资料调查和整编工作,并形成《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和《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以满足项目工程设计和相关专题编制的需要。
2.3 服务期:
1、合同签订1个月内,提供2019年春季调查结果(符合项目海洋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的要求),并提交测验报告中间成果;
2、合同签订后,按照季节要求开展2019年秋季的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工作,提交最终调查报告。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通过开展工程区及附近海域的春、秋两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分析工程海域海洋水质、沉积物质量、海洋生态状况、渔业资源状况、生物体质量和潮间带生物状况与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相符性分析,为工程可研设计、海域使用论证以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资料。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在海上风电场场址工程区及附近海域共布设20个水质、10个沉积物、12个生态(含渔业资源)大面调查站位,并设置3条潮间带断面,开展场址及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和生物质量等相关资料调查和整编工作,并形成《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和《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以满足项目工程设计和相关专题编制的需要。。所报费用应包括完成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评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参数至少包括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生态调查业绩或者包含生态调查内容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能反映体现上述业绩的合同条款页面、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1.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19 年 6 月 25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7 月 1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1.2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