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其“华中师范大学试剂管理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205-1906-ZCHW0105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试剂管理平台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华中师范大学试剂管理平台,采购预算为2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后);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2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采购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
/sv_complex.aspx?Fid=n8:8:8。
4、平台系统技术问题4006164365转4;注册及文件下载流程问题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
地 址: 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 :李老师
电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