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房、工业及消防水池、渗滤液处理区、油泵及辅助工程等;办公楼使用原有建筑,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区。新建一条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主要购置1台焚烧能力为500吨/日机械炉排炉、1台(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烟气净化等设施。 建设地址:乐亭县闫各庄镇前何新庄村东,东距栾港铁路200米、北距汤新公路3500米;
??2.2招标范围:1炉1机所包含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系统(厂区范围内),包含垃圾储运系统、垃圾给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和相应的土建公用工程设计;本项目不包含电气接入系统设计、DCS组态、主厂房大包网架设计、施工图预算以及厂外辅助设施(指厂外道路、取水工程、排水工程、高边坡工程等); 设计服务期:24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来(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炉500t/d及以上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查询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v.cn)的查洵信息打印页并盖公章;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7至2019-07-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注册,方可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8 09:30。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