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别:合金
2019年度-856-10106合金-协力(公开)招标公告 对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供销公司采购的2019年度-856-10106合金-协力(公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2019年度-856-10106合金-协力(公开) 2、招标编号:AB201906275023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验收合格当月挂帐,挂账后按鞍钢矿业集团供销公司资金状况支付货款,承兑汇票不贴息。 ;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满足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1.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企业类型:允许生产、经营贸易企业参加(含独资企业)。 2、核算形式: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投标内容。 3、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1)对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对尚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3)如果不能提供上述2种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当地国税局相关机构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证明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4.1.7 具体资质要求见《投标方准入条件》。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2.1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税务登记簿上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2.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需提供合法的第三方验资证明; 4.2.4提供参标品种主要销售业绩的合同、发票(单份标书中多品种规格的,需提供主要品种业绩); 4.2.5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参标品种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4.2.6《投标方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06-27 14:00:00至2019-07-04 09: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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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