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蕲春分散式风电项目可研及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22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和蕲州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蕲春分散式风电项目可研及勘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湖北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蕲春分散式风电项目
2.1.1项目概况:
蕲春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隶属黄冈市。地形狭长,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山区,中部为丘陵地带,南部为平畈围区。
场址区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和蕲州镇丘陵地带,项目由漕河镇分散式风电与蕲州镇分散式风电两个场区组成。
场区 | 站点 | 拟布置总容量MW | 位置 | 规划风场拐点坐标 |
漕河镇分散式风电 | 110kV南门畈变 | 16 | 潮河镇铁山村、马冲村村、梅畈村、彭祖村 | 38646210, 3351761 38643039, 3348450 38648015, 3345283 38650806, 3349064 |
110kV时珍变 | 22 | 漕河镇清水河村、大枫树村,高山铺村 | 38642655, 3344988 38642936, 3341079 38644972, 3341028 38645592, 3342158 38646677, 3343434 38646731, 3344234 | |
蕲州镇分散式风电 | 110kV蕲州变 | 16 | 蕲州镇施家塘村、红门楼村、黄土岭村 | 38632712, 3326221 38636162, 3322616 38638270, 3323931 38634195, 3327771 |
| 合计 | 54 | -- | -- |
2.1.2建设规模:总规划装机54MW。
2.1.3可研及勘测设计周期:
1.第一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并接到发包方书面文件后2个月内完成。
2.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完成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3.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风资源及机组选型报告通过评审后且接到发包方通知后5天内提供主机预招标文件。主机预招标定标后10天内,完成风机布置图及微观选址。
4.微观选址完成后35天内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林地可研编制所需施工平面图、征地红线图,协助发包方进行主体工程预招标工作。
5.可研报告通过评审并接到发包方书面文件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
6.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施工图交付进度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
7.各阶段的勘测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完成。
9.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2.1.4招标范围:
第一阶段: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需达到可研深度,完成生态红线、林地、国土、规划、消纳接入等制约性因素排查,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区及场区1:10000地形图。
第二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500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研报告审查通过后,提供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500地形图、项目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林地可研所需施工平面图、征地红线图等。协助发包方进行主体工程预招标工作。
第三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三阶段设计工作具体包含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测及处理,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等;
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风机平台、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能评、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等。
2.1.5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公司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华能风电场典型设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风力发电场标准化设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风力发电场初步设计》、《公司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并贯彻执行《 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基建管理流程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及设计工作。满足招标方项目核准、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及电监会制定的上网安全性评价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 3 年至少有5个50MW及以上风场设计业绩。
3.2.2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 3 年至少具有3个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任人的经历。
3.2.3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2.4 申请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2.8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9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2.10 申请人经营范围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集团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6月29日09:00时起至2019年7月5日17:00时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3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