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电站枢纽区临建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甲方为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由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按 70%、16%、14%比例出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观音岩水电站枢纽区临建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观音岩水电站枢纽区临建拆除项目包括右岸承包商营地(含综合食堂 1 栋,2 层,钢结构;办公楼 1 栋,5 层,砖混结构;宿舍楼 10 栋,5 层,砖混结构)、右岸供水系统、右岸供水办公区(2 层,砖混结构)、右岸灌浆标临时营地道路、左岸供水系统(不含河中取水竖井)等建筑物拆除,拆除场地平整,挡墙及排水沟修复或新建,建筑垃圾清运,部分拆除物回收及发包人指令的其他项目。
二、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江边村干坪子组(观音岩水电站右岸枢纽区)。
2.2 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 招标范围:观音岩水电站枢纽区临建拆除、挡墙和排水沟修复、建筑垃圾清运和拆除设备搬运及部分拆除物回收等工作。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法律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无不良记录,并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方法: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输入企业名称进行企业信息查询,点击相应的查询结果进入本企业相关页面,下载信用报告。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 5 年以上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建筑施工管理工作,须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 5 年内有不少于 2 项工业厂房拆除项目的业绩,需提交相关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