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BSL2019SG0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汤永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双石桥至四伏厂段、神标至入卫河口段)已由安阳市水利局以安水行许字【2018】3号、安水行许字【2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GBSL2019SG022(6)
2.3项目总投资:约4551.33万元
2.4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11.8km,加固堤防20.68km,新建防洪墙2.33km;河道护砌总长度2.74km;拆除重建穿提涵闸工程1座、提灌站1座;右提提顶新建C25砼防汛道路11.6km等;神标至入卫河口段汤阴县段工程包括河道右岸疏浚2.245km;堤防加高加固1.087km;新建C25混凝土防汛道路1.346km;穿提涵闸2座、维修加固1座,拆除重建1座。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10个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24+350—26+101
第二标段:桩号26+101—27+895
第三标段:桩号27+895—28+444
第四标段:桩号28+444—29+593
第五标段:桩号29+593—31+041
第六标段:桩号31+041—32+298
第七标段:桩号32+298—33+971
第八标段:桩号33+971—34+571
第九标段:桩号34+571—36+155
第十标段:神标至入卫河口段汤阴县段
2.9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与信息公开业绩不一致的不予认可),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派本项目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河南 网站和中国 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投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四层安阳市 开标一厅。
5.2电子投标文件
7.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