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41Ca 常规岛、BOP辅助压力容器及SES热水生产加热器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机组,1、2号机组,称为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
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1号和2号机组不超过62个月,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日期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1、2号机组LOT41Ca常规岛及BOP辅助压力容器35台和SES热水生产分配系统加热器1台,共计36台设备,辅助压力容器包括高位水箱、缓冲箱、润滑油箱、蒸汽疏水箱、压缩空气缓冲罐、废液疏水箱和废水收集箱等,SES加热器为管壳式换热器,以及安装与调试必要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文件、运输 、SO备品备件 、现场服务 、培训 等。
物项质保等级最高为QR2级,采购质保等级为C2级。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第一批设备工期暂定为14.5个月,交货方式为DDP于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第一批交货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公司法人。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应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拟采购范围。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级别A2级及以上,设计和制造品种范围包括第III类低、中压容器,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核电或火电压力容器或与之类似产品的设计、制造经验及供货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3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近3年内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记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近3年内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7月8日8: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