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崀山镇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项目(EPC)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
新宁县崀山镇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项目(EPC)原招标公告P3 4.12工期要求中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 30 天,施工阶段 100 天,安装调试 20 天投入使用( 2019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必须完成本工程的安装、调试),现澄清为: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 30 天,施工阶段 100 天,安装调试 20 天投入使用( 2019 年 12 月 30 日之前必须完成本工程的安装、调试)。
原招标文件P39《中标通知书》工期要求中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 10 天,施工阶段 90 天,安装调试 20 天投入使用( 2019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必须完成本工程的安装、调试),及P95《投标函》中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 10 天,施工阶段 90 天,安装调试 20 天投入使用( 2019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必须完成本工程的安装、调试),现澄清为: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 30 天,施工阶段 100 天,安装调试 20 天投入使用( 2019 年 12 月 30 日之前必须完成本工程的安装、调试)。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以上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