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后续待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后续待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编号:0633-1940426BAA28),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后续待建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初验之日止。
建设规模: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后续建设工程包括原料场系统原辅料检化中心工程,动力系统能源控制中心工程,公路运输系统集中性停车场工程,固废处理系统高炉除尘灰深加工生产线工程和转炉除尘灰和厂区污泥均化工程,全厂检化验系统工程,计量系统工程,厂前区、全厂办公生活系统工程,矿渣系统工程,全厂仓库系统工程,多元产业项目等,以及规划后续相关建设工程。
检测质量要求:检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按规范和相关规定完成该工程招标人委托的检测任务,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个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若正式报告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应及时出具中间报告,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招标范围(检测项目)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年版),投标人可就以下标段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1(专项检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道路桥梁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
标段2(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检验;墙体材料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材料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资质范围)。③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合同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
3.4 本地化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在工程检测所在地(防城港市)有:
①固定的检测场所及实验室(持有证见取样检测资质);
②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并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保);
③满足所承接检测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④异地检测机构需通过计量认证,其检测操作人员、授权签字人及设备与检测机构本部均不得共用,同时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资质条件。异地检测机构不能开展超越其资质认定证书范围的项目检测(异地检测机构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办理完属地备案手续,否则作自行弃标处理)。
3.5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专职 |
见证取样检测人员 | ≧3 |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专职 |
各专业配套的现场检测人员 | ≧4 | 各专业 | 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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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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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7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
4.1 本方式为网上报名,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9年7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7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在线购买。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文件的清晰扫描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3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流程关注广西机电设备招标 微信公众号即可查看。
方式二:
4.1 本方式为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下列证明材料到 柳州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3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2室,2019年7月30日9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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