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采购血液透析导管、活检枪等耗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19HY-C0686
受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采购血液透析导管、活检枪等耗材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HY-C0686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采购血液透析导管、活检枪等耗材项目(二次)
3、包别划分:本项目共3个包;
4、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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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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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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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活检枪(切割长度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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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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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合金气管套管(一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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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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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套管(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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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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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套管(有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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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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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套管(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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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服务期:2年供货渠道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
1、潜在供应商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具备耗材经营及贮存的技术条件,如场所与设备等;
5、潜在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1家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潜在供应商可于2019年7月12日起-2019年7月1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向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3、潜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是:
3.1 需要携带原件的是:
3.1.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1.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1.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
3.1.4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可以携带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是:
3.2.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谢绝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盖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
(四)、开标日期和 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