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岸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岸电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燃料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
华能曹妃甸港口岸电系统工程。本工程在华能曹妃甸港口 码头区新建两套船用岸电变电站,采用低压上船方式,上船电压和频率为0.45Kv/60Hz或0.4Kv/50Hz。一套岸电变电站供1#、2#和3#泊位,位置在2#泊位船用岸电接电箱附近的栈桥下方;另一套岸电变电站供4#和5#泊位,位置在4#泊位和5#泊位中间的栈桥下方。申报国家相关节能及环保方面的奖励资金等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直至具备使用条件、通过验收、招标人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关奖励资金为止。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不晚于2019年10月31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 华能曹妃甸港口岸电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曹妃甸港口岸电系统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或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国内码头岸电项目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万元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7月13日9时00分到2019年7月23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