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消防设施检测与灭火器维修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3039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头煤化工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31公顷。公司运行和管理世界首套、全球最大、国家级煤制烯烃示范工厂。公司年产聚乙烯30万吨、聚丙烯30万吨,同时副产硫磺、碳四和碳五等副产品。
公司生产区域主要由联合化工装置、联合石化装置、热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组成。主要生产装置包括:4×60000标米3/时制氧空分装置,(5+2)×1500吨/日投煤量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50兆瓦自备热电站。包头煤化工 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项目,是集高新技术、密集资金和高端人才为一体的现代新型煤化工工程。其集成了美国GE公司水煤浆煤气化技术、德国Linde公司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英国Davy公司甲醇合成技术、美国ABB Lummus公司烯烃分离技术、美国Univation公司聚乙烯技术、美国Dow化学公司聚丙烯技术,最关键的核心装置甲醇制烯烃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DMTO(甲醇制低碳烯烃)工艺技术,并在世界上首次实现工业化。
公司周围没有可依托的消防设施,因此公司在厂前区新建一座消防气防站。
公司共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稳高压消防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雨淋)、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D类)、消防
2.2招标范围:
检测单位应当在包头煤化工 20公里范围内有驻地,负责对包头煤化工 现有消防设施和新增消防设施的检测和灭火器维修。具体包括:
2.2.1建筑消防设施全面(100%)检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的年度全面检测);
2.2.2全厂灭火器的日常维修、保养、检测及定期(2年)检验;
2.2.3负责公司全厂灭火器的重新充装;
2.2.4负责提供业主指定或认可的所有检验工器具;
2.2.5参与甲方今后新增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确保质量,并进行年度检测,不再另行付费;
2.2.6 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的全面测试;
2.2.7 全厂消防设施所涉及的压力容器检测,如甲方另有规定应从其规定;
2.2.8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报告负责。
2.2.9完善公司消防设施台账。
2.2.10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2.3其他:
1)项目
2)合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类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投标本项目的,还应当符合公安部129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具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条件的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在内蒙古设立经省级消防机构许可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驱动安装包”及“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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