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中央化验室便携式分析仪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303930,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央化验室便携式分析仪器设备(共41台)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仪器仪表 |
便携式微量氧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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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
进口 |
便携式氧纯度分析仪 |
|
2台 |
进口 |
||
便携式高纯氧分析仪 |
|
2台 |
进口 |
||
便携式露点仪(冷镜法) |
|
2台 |
进口 |
||
便携式溶解氧分析仪 |
|
1台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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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微量氧分析仪 |
|
3台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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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可燃气检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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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 |
进口 |
||
五合一气体检测仪 |
|
4台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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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氧含量检测仪 |
|
5台 |
进口 |
||
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 |
|
2台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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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PH计 |
|
5台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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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压采样泵 |
|
5台 |
国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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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氨含量测定仪 |
|
2台 |
进口 |
备注: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生产或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至少包含测爆仪、露点仪、微量氧、高纯氧分析仪等主要设备)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石油、化工或者煤化工行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业绩证明3个,每个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投标单位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为准;
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驱动安装包”及“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12 10:00
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