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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8】5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湘发改社会【2018】5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学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华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    期:签订合同后5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的土石方、桩基及支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暖通工程(除空调主机以外)、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工程施工。包括项目施工概算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1.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4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5.5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函。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7月19日 ~ 2019年7月26日17时 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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