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期已由光山县人民政府以光政文[2018]311号批准实施,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光山县城市管理局 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
2.2采购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 2号
2.3项目概况:扩建一期工程,新建一座总处理规模6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2.4采购内容:由社会资本方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附属设施,提供稳定可靠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共服务。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29年,其中建设期1年。
3.2投资概算:二期总投资约3.08亿元人民币.
3.3项目规模:本项目处理规模600吨/日。
3.4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被邀请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自愿申请参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4.3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 在中国大陆地区应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日处理规模为600吨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或施工业绩。如果是投资业绩,申请人持股比例需不低于50%,提供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或PPP合同;如果是施工业绩,提供施工承包合同。
4.4技术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
4.5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4.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企业首先
7.2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线下报名。
7.4资格预审文件 请申请人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 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8月13日15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光山县 四楼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9.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