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路及周边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2018﹞300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兴路及周边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铺设沥青混凝土25704.9㎡,拆除旧路沿石1654.9m,拆除现状人行道面层1320.6㎡,扩宽混凝土路面1799.9㎡,人行道铺设火烧板2923.6㎡,铺设路沿石2230m,改造排水设施,路灯安装,移栽绿化树58株和划道路标识标线等。
2.2本次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177134.98元;
2.4工程
3.2 本项目拟派
3.3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900万元(含90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 等招标管理部门颁发的)、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招标人证明并须附有招标人的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