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
2.2 建设规模::2×350MW 超临界供热机组
2.3 建设工期:2016 年 9 月开工,2019 年 9 月投产发电。
2.4 设备名称:通勤大客车及中巴车采购项目
2.6 数量:大客车 1 辆、中巴车 2 辆。
2.7 招标范围:2019 年通勤客车采购,共 3 辆,其中大客车 1 辆和中巴车 2 辆,包含车辆供应、运杂费、售后服务等。
2.8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免费卸货,并按招标人要求摆放整
齐。
2.9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方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 本标段允许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
3.5.1 制造商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
3.5.2 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销售投标车辆资格,具有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且车辆制造商应符合 3.5.1 条的要求。
3.5.3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车辆销售业绩不少于 1 个,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19 年 8 月 2 日 17: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