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规定,结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以及《华能江苏分公司生产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2020)》的具体要求,我厂原一二期灰场停用后需新建事故灰池,新建事故灰池面积约为18000㎡,对新建事故灰池进行防渗、防护处理(详见技术要求)。
灰坝四周现有泥结石道路,因本工程施工时多是土方运输重型车辆等作业,难免造成道路损坏,施工后必须修复,此项内容投标单位应仔细踏勘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测算工程量。
本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预计从201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治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人员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明。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一项筑路或筑坝或河道或水利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价不少于5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无法证明是否满足业绩要求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23日9:00至2019年7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