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社【2017】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模:本次工程总建筑面积62525.87平方米,计容面积为53837.9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2679.42平方米,高度为97.5米,共24层,地下建筑面积为9849.4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46400万元。
2.4 工期要求:54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企业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1000平方米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招标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邵建发【2019】25号文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邵建发【2019】25号文。
6.投标保证
6.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6.2投标担保交纳形式:保函(包括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非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6.3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4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6.5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6.6投标担保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6.7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0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