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星化工总厂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南星化工总厂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南星化工总厂, 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湖北南星化工总厂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2.2建设规模:湖北南星化工总厂部分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中心门头、道路等的维修、部分工号维修改造及包装间的维修改造。
2.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程建设地点: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湖北南星化工总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维修项目,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3.4.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3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须具有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的企业诚信总分和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最新一期枝江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公告中的信用评价分值,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的信用分值以两个查询分值中较高者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栏”中的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值计为80分。]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 因项目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资投资背景的;
(2)有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
(3)有其他不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内容的。
开标后,招标人将视情况对中标单位进行保密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中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7月23日上午09时30分至2019年0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止。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