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南京电厂脱硫废水深度浓缩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变更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专项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1.2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3本项目浓缩减量系统允许投标人进行分包,投标人须得到技术分包方的投标授权,
按照整体分包方式实施,并提供相关材料,如经招标人核实未经有效授权或投标人证明材料
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协议书及联合体相
关资质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被联合单位应是浓缩减量技术支持方,如经招标人核实
未经有效授权或投标人证明材料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2.1.4 投标人如采用新工艺,必须出具能够经电厂证明的针对电厂脱硫废水浓缩中试报告,
第三方提供的 CMA 试验数据报告,并提供市级以上节能环保产业协会或者其他市级以上具有
环保技术咨询机构组织的中试验收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效
设计方案。
2.1.5 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业绩条件:
2.2.1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已投运业绩。投标方
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签章页,供货清单,业绩单位使用证明等。
如经招标方核实证明材料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2.3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类
似项目管理经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7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到 2019 年 8 月 5 日 17 时 00 分。
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