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脱硫废水深度浓缩处理系统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2项目概况:南京电厂总装机容量为640MW,两台320MW超临界机组从前苏联成套引进,#1、#2机组分别于1994年3月17日和10月21日相继投产发电。该厂全资拥有。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1)浓缩处理单元是本脱硫废水零排放的核心工艺,为了减少后续蒸发系统进水量,浓缩部分要求把8m3/h脱硫废水进行浓缩,浓缩倍率不低于10倍,最终浓水不高于1m3/h进入后续处理系统。
2)采用的浓缩技术不得产生其它任何固废需要进一步处理。
3)浓缩单元的运行费(不含人工费用和设备折旧费用)不得高于15元/吨水。
4) 投标方应实地考察招标方的场地是否满足所采用工艺的要求。
2.4服务期:计划工期共110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业绩条件: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已投运业绩(含合同业绩)。投标方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签章页,供货清单,业绩单位使用证明(能反映使用的工艺)等。如经招标方核实证明材料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27日10时00分到2019年8月1日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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