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厂饮用水净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电厂饮用水净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
2.2 服务内容:大连电厂饮用水净化处理项目。
2.3 服务期: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1、本项目包括整套饮用水净化处理系统的设备、新建厂房及新建饮用水管网的铺设相关的设计、制造、施工、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试运行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检修培训及质保期内维护。
2、针对电厂饮用水水质状况进行工艺设计,使用户端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供水指标要求。
3、按饮用水处理工艺设计完成选址、方案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工作。
4、针对大连电厂实际完成设备选型、施工及调试工作。
5、改造方案采用多介质过滤器(石英砂/无烟煤/活性炭)、保安过滤器四级机械过滤器除去5μ以上的机械杂质及悬浮物等杂质、通过纳滤膜,除去水中COD、TOC、重金属和硬度,使用紫外杀菌器灭活水中细菌病毒等活性物质后达到直饮标准。
6、对南北办公楼、食堂、供热办办公楼、燃料办公楼及实业公司办公楼所有饮用水点重新铺设直饮水管路。选用国产优质PPR管道作为直饮水管线。
7、直饮水铺设原则为优先利用厂内现有管沟及管架,无现有管沟及管架的位置采取直埋的方式铺设。
8、新建饮用水处理车间,工艺、电气、控制设备布置于室内。
9、工艺、电气、热工、工业用汽及新建饮用水管网与用水点接口等本工程与厂内所必须的接口连接均由投标方负责连接。
10、本工程采用EPC总包形式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方应具备两套及以上同类系统、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不接受试验产品。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无证明材料不作为有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7月26日14时起至2019 年7月31日 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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