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局西昌海南缸窑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005/030-19140一、招标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005/030-19140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基础分局西昌海南缸窑项目施工所需一批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昌市海南缸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西昌市海南乡缸窑村,,本项目总投资 34143 万元,项目建筑面积74943平方米。
2.招标范围:
商品混凝土约50240方。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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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40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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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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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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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19年8月 -2021年12月,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要求乙方应按时供货(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工至完工的时间为准)。
5.交货
符合现行国标、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 系 人:李工 手机:136 8323 3285 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
span>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本次招标材料的能力和经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制造企业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8日下午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bid.powe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