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汤阴县古贤镇东冢上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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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施工单位)
汤阴县古贤镇东冢上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汤发改办【2019】23号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拆除砖砌排水沟1761m、拆除、回复混凝土路面500㎡、DN400HDPE双波波纹管铺设1761m、砖砌检查井46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计划工期:30 日历天/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无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的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规定,并附变更申请表,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
3.3财务要求:目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自行承诺;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汤办【2017】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接受县纪委和县发改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签订重大项目廉政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用户必须升级证书或者重新办理,服务
4.4保证金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项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10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