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平岭1、2号机组LOT104B电厂辐射监测系统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 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
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04B电厂辐射监测系统,包括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电厂辐射监测系统 ,以及文件、安装和调试备品备件 、消耗品、专用工具和选项备品备件 、安装和调试技术支持、培训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2022年8月 31 日;第二批交货日期: 2023年 4 月 3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持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许可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辐射监测传感器和控制箱。投标人需持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具有至少Ⅳ类放射源销售资质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信誉要求:近两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7月30日 9: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