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协议供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眉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协议供货集中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协议供货集中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9-983
三、采购人名称: 眉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眉县教育体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张婷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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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标段 | 1 | 批 | 6800000.00 | 配送区域:首善、齐镇、槐芽、横渠四个镇街,初中约2970人,小学约5755人(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预算:每学年配送资金约680万元 | |
2 | 第二标段 | 1 | 批 | 6600000.00 | 配送区域:常兴、营头、金渠、汤峪四个镇,初中约2730人,小学约5859人(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预算:每学年配送资金约660万元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磋商担保函,同时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及服务质量,每个投标人可报名多个标段,只允许一个标段中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25 09:00:00至2019-08-01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14 14:00:00
2、投标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