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0号炉SCR脱硝系统板式催化剂再生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山西
建设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 5 号
工期:供应商在 10 号炉催化剂拆除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厂进行 10 号炉旧催化剂的清理和包装;在合同签订后 1 个半月内完成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办理;并在完成五联单办理后 10 天内完成 10 号炉旧催化剂的装车、运输。
再生后的催化剂,暂时由供应商在自己工厂库房内保存,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7 天内完成再生催化剂的返厂运输工作。(具体运输时间由招标方根据再生完成和机组检修时间在 2020 年 11 号炉停运检修前另行通知)。
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0 号炉 SCR 旧板式催化剂工厂化再生、运输、贮存等。此次需再生旧板式催化剂共 180 个模块,体积共计 423.6m³。本次旧催化剂工厂化再生按照 90%再生利用进行招标,统一报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公共要求:
2.1.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2.1.2.1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2.1.2.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1.2.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1.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2.2 本标段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别:HW50,经营代
码及范围:772-007-50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并确保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投标时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检测及评价 CNAS 或 CMA 认证资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扫描
件备查。
3、投标方应提供近 5 年内至少 2 台 3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已成功投运三年以上的板
式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证明(提供的合同或技术协议需标明是板式催化剂且包含再生
数量;需提供电厂有关再生催化剂投运业绩的证明,业绩须为投标方和电厂直接签订;
并提供与业绩对应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4、投标方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 17:00。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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