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王大套村巷道工程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9】129号与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19】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交审发【2019】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县自筹。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建设
2.2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5.878公里,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拟建项目按照等外路设计,车辆设计速度10km/h,本次设计路基路面宽度以现状旧路宽度为标准,进行硬化处理,设计路基宽度最窄为2.0m,最宽为7.0m,路面两侧设置了0.5m土路肩,同时采用砂砾加铺。路面结构为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级配砾底基层。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同心县兴隆乡王大套村巷道工程项目全长5.878公里的全部内容;
2.5 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3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宁夏”网站( )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2018年度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19年3月22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公路土建)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报名时填写的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