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供热改造工程(厂内部分)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供热改造工程(厂内部分)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供热改造采用打孔抽汽+热压机方案,对5号、6号机组进行打孔抽汽改造,热网供热汽源串联一级热压机(由中低压联络管引出的供热抽汽作为驱动汽源),利用汽轮机乏汽进行部分加热,再由中低压联络管引出的供热抽汽进入热网加热器,加热热网循环水进行对外供热。
招标范围:
自营供热改造工程(厂内部分)的全部设计,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概算书编制、监理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概算书编制、设备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概算书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内容。设计范围:供热汽源与汽轮机打孔抽汽部分;热网首站的勘测、选址、设计;热网首站内所有设备及布置的相关设计(机务、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暖通、给排水、照明、土建、消防、设备的选型、环保治理、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等);各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配套工艺的设计工作。设计界限为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设计接口界限在电厂围墙外1m。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
技术协议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设计图纸(蓝图、签字并加盖设计章)、预算编制,工程完工后25天内完成竣工图及结算。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十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少2份3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改造(至少包括供热首站部分)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 8月1 日09时00分至2019年 8月9 日17时00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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