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1部队保障部(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部队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项目编号:0835-190GB8300171C1 2.3
2.4 项目 2.6 工程造价:项目投资总额42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6万元,建安费约40.4万元)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对仓储库房进行改造、防护及整修工作的设计和施工,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对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施工、整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为30 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符合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和限额要求,采购及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10 资金来源:部队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 3.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3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成员:
3.4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3.6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3.7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3 发售方式:投标代表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拟派驻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成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及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 23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 惠州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