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高层加压设备及管路改造物资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泉花园1号热力站供暖的东区5栋高层,急需进行高层加压设备升级改造及管路改造,本次主要改造东区1号楼、2号楼、27号楼、28号楼、44号楼共5栋高层加压设备及管路,东区41、42号楼管路,西区商1—8号楼管路,其他不改造的楼局部立管修复。主要采购钢管及管件、加压泵等物资。交货期:要求中标通知日起或签订技术协议后30天内,按照业主的供货计划供货,设备的交货顺序保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30天内,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到施工现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工程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高层加压设备及管路改造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工程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高层加压设备及管路改造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本标段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钢管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项DN300及以上规格的钢管及管件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8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8 月08 日 17 时 00 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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