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热力系统加药设备采购招标 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热力系统加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2.2 规模: 2 台 35 万千瓦超临界燃 煤热电联产机组。2.3 建设工期: 2019 年 8 月 28 日开工,首台机组计划 2020 年 12 月 28 日 通过 168 小时试运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通过 168 小时试运投产。2.4 标段划分: 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热力系统加药设备。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数量、技术规格: 热力系统化学加药装置按单元成套组装供货,系统共两个单元,即给水、 凝结水、闭冷水及热网补水加氨单元,给水和凝结水加氧处理单元。本次采购设备如下:1) 加氨装置 1 套,二箱八泵制。配套包括氨雾吸收器、氨气泄漏检测报警仪 1 台;2)全保护 加氧装置 2 套。2.6 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 16 号。2.7 交货 期:2020 年 5 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热力系统加药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热力系统加药设备采购)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 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应具有 300MW 及 以上火电机组项目的热力系统加药装置成套投运业绩不少于 5 项、加氧装置投运业绩不少于
2 项。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8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 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 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