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口文桥二期风电场塔筒采购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江西湖口文桥风电场二期位于九江市东面37km、湖口县东南面10km、湖口县文桥乡东南面9km 的梧桐岭、梭山、程山和花尖山一带丘陵上。
一期风电场和二期风电场山体相连,一期风电场1#风机距离本期风电场最近风机仅1.9km,交通较为方便。
本期风电场拟从一期风电场现有道路进场。招标内容与范围:
9 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 “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约85吨塔筒钢板。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 ;塔筒照明系统 、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 ;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
交货时间 |
塔筒 |
2019年10月20日-2019年11月10日 |
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 。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17年、2018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 以上,且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 以上的风电场。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8月05日15: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