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城天阶花园C、E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城天阶花园C、E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城中村改造置业(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融城天阶花园C、E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融城天阶花园C、E地块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坡片区,地块北侧金汁路,南侧关岭路、西侧民航路、东侧日新路。融城天阶花园C地块:主要建设高层住宅,规划净用地面积26372.64㎡,总建筑面积约18024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082.70㎡,地下建筑面积45159.30㎡。
融城天阶花园E地块:主要建设多层商业及办公,规划净用地面积11469.91㎡,总建筑面积约17362.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16.89㎡,地下建筑面积4746.03㎡。
2.3 建设
2.5招标范围:融城天阶花园C、E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具体如下:
(1)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相关设计配合及图签、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并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通过图纸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达到进场条件的基础设施配套、施工用临时道路、施工用临时给排水、施工用临时用电、场地平整、临时围墙/围栏、临时办公和宿舍场所、挡土墙、护坡、交通设施、服务设施、土石方、基坑支护及边坡(含二次专项或深化设计、施工)、基坑降水、地基处理、桩基础、主体土建及粗装修、门窗(入户门、防火门(窗)及防火卷帘门、外立面门窗(外窗、阳台门等))、外立面装修(涂装、装饰块料粘贴、幕墙)、公共区域装修、栏杆及栏板、杂项(烟道、排气道等)、主体安装(室内给排水、室内电气)、防雷、建筑智能化系统(含二次专项或深化设计、施工、单元门)、电梯及扶梯、通风与空调、消防系统(含水、电及防排烟)、人防工程,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工程以及由发包人另行发包需总包单位完成的预留预埋工作。
不包含样板房二次装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市政供水、供电工程、燃气工程、灯光亮化工程、太阳能热水工程(进水阀门前和出水阀门后由总包单位负责)、中水处理工程、雨水收集、排水接口、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工程等专项工程。
以上范围应根据最终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内容为准。
2.6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850日历天。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进行计算,除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外,工期一律不顺延。其中:
(1)设计周期:共计60日历天(包含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时间);
(2)施工工期:
C地块:8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E地块:70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2.7质量要求:
(1)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建筑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力争获得省级工程奖项;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53/T-24-2008)中优良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和管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7年至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5)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设计部分的指标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或协议书。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并满足指标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6)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云南))登记基本信息,上传电子文档。项目中标后企业需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所需材料、有关说明及办理流程请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查询)。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贰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系统 (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